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中国药学会静脉用药调配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完成的《医疗机构静脉用细胞毒性药物调配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第2版)》(附件1)现进入征求意见环节。本团体标准内容不涉及必要专利。
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就此标准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希望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具体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6月12日前以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将《中国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反馈意见或建议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贺丽莹、010-67095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药学会。
电子邮箱:kjpjb@cpa.org.cn
附件1:医疗机构静脉用细胞毒性药物调配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第2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