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委会医院药学人才专项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委会在中国药学会指导下,从2021年起设立的医院药学人才专项资助项目。该项目旨在支持已在医院药学领域取得一定成绩的医院药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学术骨干,推动我国医院药学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现就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类型
1.拔尖人才项目:支持在医院药学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能为医院药学学科发展贡献重要力量的资深医院药师,每年资助不超过2人,资助金额不超过12万元/人;
2.优秀人才项目:支持已取得一定成绩的医疗机构药师,结合自身研究基础针对医院药学研究领域中热点及难点问题的突破开展创新性研究,每年资助不超过3人,资助金额不超过7万元/人;
3.青年人才项目:旨在为医院药学储备学科队伍后备力量,支持在医院药学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医院药师,每年资助不超过5人,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人。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面向全国医疗机构医院药学工作者征集,经专家评审、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者给予资助。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药学会个人会员(会员注册流程见附件3);
3.医疗机构药师;
4.实际主持和从事本项目的研究人员。
(二)不同类型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须从事医院药学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具有高级职称,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有主持国家级课题经历;
2. 优秀人才项目:申报人须从事医院药学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和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经历;
3. 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人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经历。
(三)其他
申报人只能选择本项目三个类型之一进行申报;中国药学会-施维雅青年医院药学创新研究资助项目、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科研专项资助项目中国药学会及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人才专项资助项目同一申报人的相同或相似不允重复资助;原则上,同一申报人不同项目内容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版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经济、品行及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并确保申报人所填资料的真实性。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申报人直接向中国药学会报送申请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到指定地址,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PDF)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书、中国药学会个人会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的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与电子版一致。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不要过度装订,如附件过多,请单独装订并在封皮处注明),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
1.申报书须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书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的;
2. 申报书内容过于简略的;
3. 申报书不符合规定格式;
4. 申报手续不完备的;
5. 未发送电子文档及在受理截止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以到达邮戳为准)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琛、钱秀玉
电 话:027-85726192(申报问题咨询)、010-67095728(会员问题咨询)
电子信箱:z05@cpa.org.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协和医院
邮 编: 430022
附件1: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委会医院药学人才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