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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2006年兴奋剂目录公告。 2006年兴奋剂目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兴奋剂品种,包括蛋白同化制剂品种、肽类激素品种、麻醉药品品种、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等;第二部分为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的有关规定,包括运动员禁用方法、运动员兴奋剂检查项目、运动员兴奋剂检查样本中某些特殊物质的浓度上限、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追踪调查、特殊项目禁用的物质、特定物质。 公告指出,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2006年版为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