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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2006年在各省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工作,并制定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认真对待药品“两网”示范县的建设工作。要认真把关,周密安排,精心指导,严格检查。各地可按照示范县建设条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地开展示范县的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2006.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