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立法、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05年12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签发了第23号局长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公布,并于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共分五章三十六条,确立了“公开、公正、职能相对分离、案卷排他、便民、效率”的听证原则,并对听证的范围、程序、时限等方面都作了富有操作性的具体规定。(200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