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设立行政许可服务大厅。为了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大厅筹建工作小组已经组织有关司室和专家起草了《申办须知》(第一批),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纳入其中,方便申请人查阅。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申请人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05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标准化建设筹备小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1316室
邮政编码:100810
电话:68313344-1316
传真:68313344-1326
电子邮件:sldt@s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