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病案》、《循证医学》、《中国性科学》等3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成都医药》现已更名为《现代临床医学》,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成都医药》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资格,确认《现代临床医学》(CN号:51-1688/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5101031000450)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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