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拟定了《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予以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005年4月8日至5月8日。
传 真:(010)68353365通信地址:北京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处邮 编: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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